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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经开通的通知

作者:dzxxgcx123    点击:次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3-11 00:00

各部门:

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已与310日至20日开通,请各部门通知相关老师,按以下认定程序及时进行网上申报。

一、认定范围

参加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;已参加过往年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,还没有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老师。

二、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

     申请人员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cq.cn网上申报入口,进行网上申报,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,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所在高校。网上申报成功之后,申请人员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,本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:

     (一)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;

     (二)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原件一份;

     (三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     (四)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此证书已在学校组织人事处,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));

     (五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,但需提交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);

     (六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     (七)体检表原件;

     (八)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,规格为48mm×33mm,背景为红底或蓝底,清晰可辨,必须与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,照片须为冲洗照片,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。

     材料(一)-(六)均使用A4纸张.

   材料(一)、(二)双钉装订,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与一份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装订在一起,鉴定表在上,申请表在下,另外一份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单独提交。材料(三)-(七)按顺序装订,左上角单钉装订。

   学校人事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负责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。同时对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电子信息进行核对。

三、拟认定人员公示

    人事处对通过审核的拟认定人员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至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。

四、证书办理

    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证书编号、证书打印、以及审核各高校申报材料,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
五、证书发放及材料归档

     人事处安排专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归档工作,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份存入申请人员个人人事档案,装档工作完成之后将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归档记录单》报送至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、网上申报网址为重庆市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cq.cn);

2、具体申报表格的填写请按照《教师资格相关表格和证书填报规范》(详见附件2)填写。
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靳丽芳

联系电话:4968239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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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下载文件:教师资格相关表格填报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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